张永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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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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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作者:张永明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8次举报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


张永明律师,现就职于山东崇真(芝罘)律师事务所曾任平安财险烟台人伤核损、永安财险人伤主管、以及鉴定中心法医,专业处理各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崇真(芝罘)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620********8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侵权、医疗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