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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合同律师:支付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作者:金晓亮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5次举报

某个视频说房东在租期届满前将租客赶出了房屋,但支付了违约金,评论区一片”没毛病"的言论,普遍认为只要付了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即房东的合同义务是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即房屋,承租人即租客的合同义务是支付房租,双方互负义务,形成合同之债。根据债的性质,房东一方的债务属于非金钱债务,租客的债务属于金钱债务。对于非金钱债务,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该视频中的租赁合同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中的除外情形,因此租客此时完全可以拒绝解除合同,要求房东继续履行。至于视频中租客接受了违约金并自行搬离的行为,只能理解为合同双方对合同解除达成了一致,也就不存在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的必要和可能了。


金晓亮律师,北京市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办理过民间借贷、追偿权纠纷、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4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抵押担保、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