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律师
武汉劳动纠纷仲裁律师|王凡律师
18171356969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信息保险服务公司辞退员工缺乏依据应当支付赔偿金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发布者:王凡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20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事实缘由:

2021年11月10日,原告入职被告处工作,担任保险销售员一职,办公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XX号。在职期间,原告工作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其2022 年平均工资为 21927.07 元/月。2022年11月17日,被告违规以原告在工作时间刷抖音为由,向原告做出“书面警告”处罚;同年12月1日,被告再次违规以原告违反合规类信息安全准则为由,向原告做出“书面警告”。原告多次就前述处罚向被告申诉,原告并不存在被告“书面警告”函中载明的违规行为,被告针对原告的申诉:不出示材料予以证明,也不更改处罚决定,忽视原告的申诉不予处理。

2023年2月7日,被告单方向原告发送《开除通知书》载明,“依法解除此前您与我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解除您的理由是:1、在职期间被予以'警告’处罚3次,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2、公司在质检过程中发现您存在泄露公司资源的行为”。原告认为:原告在职期间并不存在泄露公司资源的情况,被告也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且被告存在为辞退原告而多次滥用公司自主管理权违规向原告做出“书面警告”的处罚,被告辞退原告系属违法辞退,应支付赔偿金。

法院判决结果:
一、被告暨原告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暨被告毛某支付 2023 年1月1日至 2023年2月7日工资 52385.12 元;
二、被告暨原告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暨被告毛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43227.16 元;

王凡律师 已认证
  • 18171356969
  • 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395次 (优于99.6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4次 (优于99.2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4621分 (优于99.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9篇 (优于96.67%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凡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60539 昨日访问量:23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