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晓燕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05日 3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6年2月29日,委托人的配偶芮XX在上班买菜的过程中遭遇车祸死亡,其生前系在太仓XX公司上班做饭。事后经交警队责任认定,芮XX与肇事方承担同等责任。委托人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就未得到赔偿部分继续向雇主XX公司主张。双方协商无果后,委托人将XX公司诉至太仓法院,该案一审已审结。
太仓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芮XX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遭遇车祸的,XX公司应承担15%的雇主赔偿责任。XX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芮XX并非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害,故提起上诉。
一方面需要律师告知当事人提供任何对案件有帮助的证据,另一方面也需要律师结合案情指导当事人寻找一些不易获得的证据(真实合法的)。本案一审中,在律师的沟通下,村委会及同一村集体的村民同意出具芮XX长期为XX公司买菜的证明,对一审的事实认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而一审已认定的事实,如想推翻,难度非一般的高。若是在没有新证据,或其它强有力证据足够推翻原判决认定的既定事实的情况下,还是谨慎提起,毕竟二审的机会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