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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未告知所购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应如何担责?

发布者: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503人看过

   虽然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管道铺设内容,但是根据《合同法》第 42条第 2 款的规定,在订立合同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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