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事实辩护和量刑辩护的思考
刑事案件辩护主要包含指控罪名的定性辩护、指控犯罪事实部分辩护、量刑辩护,指控犯罪事实部分主要是围绕证据展开,量刑辩护围绕认罪态度、是否存在立功、自首、退赃、刑事和解等展开,犯罪事实和量刑占据着整个辩护过程核心地位。
如何实现有效的事实辩护和量刑辩护,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目前的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无罪辩护成功率极其低微,那么证据辩护和量刑辩护是一种实体性辩护,针对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审判程序全部涵盖。在证据辩护中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案件三项规程》等隔断控方的指控证据链条;弱化甚至消除公诉机关的证据效力;将案件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与客观事实可能不一致存在合理性怀疑的情况呈现。那么为量刑辩护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使量刑辩护的效果最大化。
辩护人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对指控犯罪事实辩护和量刑辩护是从多个角度进行,是有效辩护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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