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家暴、抚养权与财产争议交织,离婚僵局难破
应XX与倪XX 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3个未成年子女。婚姻存续期间,倪XX不仅好逸恶劳、不承担家庭经济责任,还多次对其实施家暴——2025年4月26日凌晨,甚至跟踪至应XX弟弟家,持刀威胁并殴打她,警方出具《接处警登记表》,且倪XX曾在2021年家暴后签署《自愿放弃协议书》(承诺再家暴则放弃财产与抚养权)。
即便如此,倪XX起初仍坚决不同意离婚,若同意也要求“财产和孩子归自己”,双方在核心诉求上分歧极大:1、离婚问题:被告否认家暴本质,以“想继续过”为由拒绝离婚,试图拖延;2、抚养权问题:3个孩子长期由应XX抚养,被告无稳定收入却不愿放弃抚养权;3、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两套房产(南昌县某房屋、西湖区某房屋)及一辆汽车,被告对房产归属争议大;4、家暴赔偿问题:被告否认家暴的法律责任,拒绝支付应XX主张的5万元离婚损害赔偿。
二、办案关键:证据为王,精准突破争议点与心理防线
接手案件后,邵律师针对“家暴认定、抚养权争取、财产分割”三大核心争议,制定了清晰的办案策略,同时精准把握被告心理,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
1、固定家暴证据,夯实离婚与赔偿依据
将2025年4月26日的家暴视频、澄湖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与2021年倪某签署的《自愿放弃协议书》关联,形成“多次家暴+违背承诺”的完整证据闭环,直接驳斥被告“只是吓吓原告”的辩解;
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家暴属法定离婚事由)、第1091条(家暴可主张损害赔偿),明确告知被告其行为已满足“夫妻感情破裂”及“过错赔偿”的法定条件,让其意识到拒绝离婚缺乏法律支撑。
2、突出“子女利益最大化”,击溃被告侥幸心理
收集原告的收入证明、孩子的日常照料记录(学校沟通记录、医疗缴费凭证),证明其长期承担抚养责任、有稳定能力抚养3个孩子;
针对被告“无稳定工作、不关心孩子、有家暴行为”等痛点,结合《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身心健康与利益”的原则,向其分析,若进入判决程序,法院极可能因家暴行为认定其不适合抚养子女,使其彻底放弃“争夺抚养权”的侥幸心理。
3、精准突破心理防线,推动调解快速落地
考虑到诉讼周期长、3个孩子需尽快稳定生活,邵律师在法院主持下,通过多轮沟通精准拿捏被告心理,逐步瓦解其抵触情绪:
明确告知被告,若坚持拖延诉讼,案件进入庭审后,家暴证据会被公开质证,不仅可能面临不利判决,还会对其个人信誉造成影响,且漫长诉讼过程将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
洞悉被告“不愿过多让步但想快速了事”的心态,结合应XX“抚养权+房产”的核心诉求,提出“原告放弃5万元家暴损害赔偿,换取被告配合房产过户、放弃抚养权”的方案,既让被告感受到“有台阶可下”,又保障了委托人的核心权益,最终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三、调解成果:核心诉求全达成,婚姻纠纷彻底解决
2025年,经南昌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案号:(2025)赣0121民初XX号),双方达成协议,应XX的核心维权诉求全部实现:
1、离婚成功:被告倪XX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终结痛苦婚姻;
2、抚养权归属:3个婚生子女均由应XX抚养至独立生活,被告每月1日前按“每个孩子4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每月共1200元);
3、财产分割:两套夫妻共同房产均归应XX所有,被告需在2025年7月4日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4、债务处理:西湖区某房屋的剩余按揭贷款由应XX承担,双方各自名下其他财产、债务归各自所有。
四、邵律师提醒:女性家暴离婚纠纷别忘这3点
1、家暴证据及时留:遭遇家暴后,第一时间报警(保留《接处警登记表》)、拍摄伤情视频/照片、就医留存诊断记录,若对方签署承诺书(如本案《自愿放弃协议书》),需妥善保管,这些都是认定家暴的关键;
2、抚养权争取靠“优势”:准备收入证明、子女日常照料记录、对方不利于抚养的证据(如无业、家暴、恶习等),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
3、善用心理博弈促调解:若对方拖延诉讼,可在律师协助下,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精准分析对方心理弱点,锁定自身核心诉求,适当在次要问题上协商,实现“快速止损”。
邵贤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