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贤南律师
把每个案件,都办成口碑和经典!
13607089364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诉徐伟仁、朱国琴、曾毅富、邱凤兰金融借款合同一审判决书

发布者:邵贤南律师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68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我方观点   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系真实合法有效的,且不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发放了贷款。但被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原告支持我方诉讼请求。二、法院判决:     原、被告签订合同,系真实合法有效的,且不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发放了贷款。但被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三、律师点评:

    1、本案系一起简单的借款纠纷案件,借款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成立,受法律保护。所以法院判决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2、警惕广大朋友们,作为借钱人的担保人责任重大。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清债务,可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需要慎重,不能轻易为他人签字担保。

邵贤南律师 已认证
  • 执业8年
  • 13607089364
  • 江西平常心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61.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95次 (优于98.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46次 (优于99.6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5590分 (优于99.6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6篇 (优于9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邵贤南律师IP属地:江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7086 昨日访问量:41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