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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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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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的情况下如何继承

作者:王本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11次举报

事情经过:

北京市海淀区一个陈姓老爷子于2008年9去世,享年85岁,其老伴于2010年11月去世,享年80岁,两位老人生前有一套房产,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面积63平方米,两位老人去世前未留遗嘱。两位老人有三个子女,分别为陈大、陈二、陈三,两位老人去世后陈三就住进父母的房子里,想自己在分割父母遗产时多分,先占就有了主动权,甚至一度产生了独占的想法。由于陈三一直占据父母的房产,也不提分割的事情,陈大就找陈三协商如何处理父母的房产,陈三一直拖延,直到2012年10月双方矛盾升级,双方争吵起来,但最终也没有结果,陈大找到本律师要求代理解决。

本案的法律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父母的房产一套,且登记在陈姓老爷子名下,

现在父母已经过世,该房产就是父母的遗产,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该房产应当依法分割。

本案的处理:

由于陈大于2012年10月找陈三要求分割父母遗产时,陈三已经明确了自己的态度,爱去哪告去哪告。因此双方已经没有私下解决的可能性,只能向法院起诉。庭审中,三人对于该遗产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谁也无法将该房产归自己所有,拿出两份分给另两个人。

无奈该房产得进行评估,然后拍卖,三人分割拍卖所得房屋价值。最终该房屋被拍卖315万元。

本案的判决:

由于陈三要求多分父母的遗产,但未举证证明其应多分的原因及证据,最终法院判决,陈大、陈二、陈三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每人105万元,判决后三方均未上诉。

本律师是一位专门从事诉讼业务的专业律师,已有二十几年的执业经历,尤其对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交通事故、合同、继承、刑事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继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