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女)与魏XX(男)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由本律师代理李XX起诉魏XX要求离婚,庭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房产的分割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争执的不可开交。
由于该房是魏XX婚前交首付(面积大约130平方米),但使用了李XX(女)的公积金贷款,该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男方占90﹪,女方占10﹪。但双方又签了数份协议对房产所有权比例进行约定(男方始终占绝大部分份额)。因此该房屋法院肯定会判归男方所有,然后将女方的份额以金钱的方式补偿给女方。男方希望将房屋的价格压越低越对自己有利,主张该房屋价值450万元,而女方则相反,庭审中陈述该房最少也值550万元,法官及对方律师也无计可施。
本律师经分析认为如一直争执下去,由于我方是原告,必须我方出鉴定费鉴定该房产的价值,也要花不少钱,应当在十万左右,不是个小数字,最后本律师引导法官及双方当事人最终评估该房屋价值500万,双方各退一步,至于双方的比例交予法官裁决,该意见由于给双方当事人节省了不少金钱,又节省了鉴定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挺感激本律师,最后该案判后双方均服判,因此我们律师有时需积极想办法帮助年轻的法官,顺利将案审结,尽量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