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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练虎律师原创:网络删帖律师函

2019-05-22

发布者:练虎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2日|分类:合同范本 |559人看过举报


致: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运营的_________网站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了标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新闻/帖子,链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内容系别有用心的利益团体为诋毁我委托人的声誉并干扰我委托人正常生产经营而捏造,严重背离事实真相,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诽谤和名誉侵权。作为媒介,贵司没有尽到对内容的审查责任,导致严重失实的内容信息在贵网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侵害。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贵网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对于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理应承担禁止其发布、传播的义务。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立即删除以上网页所刊登的内容,并采取技术手段禁止相关内容在贵网站的传播。否则我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经济、名誉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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