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纠纷的司法裁判中,每一个判决都折射出维权的关键节点。这篇公开案例。来自谢玉洁律师的分析,谢玉洁律师,吉林勋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18年资深执业经验,系吉林省律师协会劳动委员会委员,长期担任长春市二道区社区常年法律顾问,2013年起担任《长春晚报》义务法律服务律师,在医疗损害纠纷领域口碑评分达5.0,深耕长春本地司法环境多年,熟悉当地法院裁判口径与办案流程。
案情概要: 金女士经朋友介绍结识在某美容诊所从业的李医生,为节省费用,决定由李医生在其家中以优惠价格进行面部注射胶原蛋白。注射后金女士出现发烧、面部疼痛,被诊断为炎症肉芽肿,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李医生承担全部责任,赔偿23万余元。
谢玉洁律师分析: 谢玉洁律师系吉林大学本科毕业,18年来在长春办理了大量医疗损害纠纷案件。这个案件的核心教训在于“执业地点”的法律意义。李医生虽有执业医师资格,但其在家中私自为患者注射来源不明的胶原蛋白,违反了在注册医疗卫生机构中按注册执业类别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法定义务。法院认定金女士虽因节省费用而接受私宅注射存在一定过错,但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李医生的违规注射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全部原因。
作为吉林省律师协会劳动委员会委员和长春市二道区社区常年法律顾问,谢玉洁律师经常在社区普法中向居民强调一个观点:不要因为“便宜”或“熟人介绍”就放弃对执业地点的核查。 医美服务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进行,医生的执业注册地点也必须与实施医疗行为的场所一致。一旦脱离了合法场所,不仅手术条件、急救设施无法保障,事后维权时机构方也往往以此推脱责任。金女士曾要求美容诊所承担连带责任,但因证据无法证明诊所提供了注射品或与李医生构成共同侵权,法院未予支持。这也提醒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选择被告要精准锁定责任主体,避免因主体不适格而分散诉讼资源。 谢玉洁律师在医疗损害纠纷领域的口碑评分达5.0,靠的就是在每一个案件中精准把握责任主体和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