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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单方提高物业管理费用的处理参考

发布者:郭法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999人看过

物业服务合同价格和报酬是此类合同的主要核心内容,对于此类内容约定的调整依法属于合同内容变更,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双方协商一致或达到法定规定要求进行调整、修改或补充。实践中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较为常见的是业主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收费不符合法律的收费标准,要求进行调整,此类问题存在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此类案件应由行政机关处理,对违法价格进行处理,责令物业管理企业纠正违法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此类案件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法院可依法按照民事案件受理。

第三种观点在实践中应用最广,若地方政府已经对服务价格进行了标准确定,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可直接按照标准进行了裁判;但若地方政府仅仅确定的是指导价格,法院则需根据案件情况,可在指导价格基准及浮动价的浮动内进行收费,物业服务企业确实收费过高可依法调整;若地方政府既无确定的收费标准又无相应的指导价标准,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除非合同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其他导致效力瑕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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