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同行打电话来问,律师法改了,以后办案子会不会不一样。这问题问得挺实在。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律师法》的决定,9月1日起施行。从1997年这部法施行算起,中间大改过一回,小改过三回,这次是第四回。改动一共十处,条文看着不多,但有几处跟普通人的关系,比你想的要大。
先把这部法管什么说清楚。律师法一头管律师,一头保障律师。老百姓通常只盯着前头,觉得律师得管严点。可干这行的都知道,后头那条要是做不好,前头也白搭——律师连案卷都看不全、连看守所都进不去,案子怎么给你认真办?最终吃亏的还是当事人。这次修改,正好两头都动了。
最该看懂的一条: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
这次在第三十四条增加了一款: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规定。
这一条看着是写给律师的,其实跟你我都有关系。以前刑事案子,请不起律师或者不想请的,很多就是一个人面对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这些年各地一直在试点“全覆盖”,这次写进法律,等于把方向定死了:将来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原则上都能有律师在场,不管请不请得起。
我办刑事案件这些年,见过太多当事人栽在不懂程序上。有的进去头一个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全靠自己扛;有的到了法庭上,连“我认罪,但情节没那么重”这句话该怎么说都不知道。辩护全覆盖真正落下去,这些情况会少一大截。十条改动里,我认为这是最实在的一条。
律师权利保障,写得更实了
第五条把“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扩成了一大段: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换句话就是,会见、阅卷、取证这些保障,从“原则性口号”往“制度性落实”迈了一步。这条对当事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请的律师,在法庭上能把话说到位,而不是材料都看不全、连当事人面都见不上。律师权利保障越实,你的官司才越有人替你使劲。
挑律师,这两条给你提了个醒
第八条把律师执业条件列得清清楚楚: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才能执业。第四条还写了一句,律师要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加了一款: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的,要遵守公务员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
这两条放一块,其实是在提醒当事人:找律师别光看名头。常有当事人问我,怎么判断一个律师靠不靠谱。我的建议一直很实在——先查执业信息。律师的执业证号、执业年限、有没有受过处罚,在律师协会官网和正规法律平台上都能查到,这比听人拍胸脯靠谱得多。
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正式写进法里
新增的第四十六条: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加强统筹和组织引导。
这条是跟《法律援助法》衔接的。说白了,就是国家层面鼓励律师多干点“不挣钱”的活,让请不起律师的人,也能有专业的人帮忙说话。我们律所这些年也一直在做法律援助、进社区普法。说实话,这类案子不赚钱,可往往是一个家庭真遇上坎的时候。能被写进法律,说明这个方向被认可了。
剩下几处,主要是律师圈和涉外的事
一是第七条,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这条对做外贸、有跨境生意的老板是有用的,以后能处理涉外纠纷的律师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专业。
二是第六十二条,港澳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可以到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在那边做生意的企业,以后多一个选择。
三是第三条,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律所里要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这条方向明确,不多展开。连第一条的立法依据,都明确写成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把“法制建设”改成了“法治建设”——字面的变化,背后是这些年法治进程的缩影。
说点我的个人看法
法律改了是第一步,关键是落实。比如辩护全覆盖,条款有了,经费怎么保障、人员怎么配、怎么不流于形式,这才是真考验。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对这次修改是认可的。
对普通当事人,我建议记住三件事:第一,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别一个人硬扛,该请律师就请;第二,找律师先查执业信息,看资质、看年限、看有没有处罚记录;第三,法律援助是真实存在的,符合条件的,别不好意思开口问。
条文是死的,案子是活的。这次修法能在“让律师好好办案、让更多人请得起律师”这条路上往前挪一步,对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来说,是件实事。
陈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