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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编中的离婚问题 广州律师

2025-11-0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71人看过举报

婚姻家庭编中的离婚相关法律内容:

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可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对离婚事项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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