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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编中的法定继承相关法律内容 广州继承案件律师

2025-11-0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118人看过举报

继承编中的法定继承相关法律内容: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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