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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 广州债务纠纷律师

2025-03-2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3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228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计算方式: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时效中断情况: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最长诉讼时效: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例如,甲在201011日向乙借款10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202351日,乙要求甲还款,并给甲一个月的宽限期,甲在宽限期届满后未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202361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如果在2024101日,甲又同意还款,此时诉讼时效中断,从2024101日起重新计算三年。若乙一直未要求甲还款,那么到203011日之后,若乙再起诉甲,甲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乙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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