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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广州海珠区离婚案件律师

2024-11-30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1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292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很多新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选择出资购买房产的。对于这样的房产,有的情况下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而多数情况下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呢?这是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1)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尚未付清,未取得房产证的如何分割?对采取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处理办法:有的法院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待有产权证后再处理;还有的法院会按照已经交付的部分和增值部分平均分割,得房一方给予对方补偿,自己继续还贷。

2)当事人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双方都要房的,按竞价原则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形形分别处理:

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房产如何认定

当前我国房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多种类型,但依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标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种,这是一种最基本分类。公房,是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其中国有公房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由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称为“直管公房”)和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主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称为“自管公房”);集体所有的房屋是集体组织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私房,是指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包括城市商品房和农村宅基房等。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予夫妻双方的;

(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予夫或妻一方的;

(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可避免地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做出分割,其中就包括对共同房产的分割。至于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处理。而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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