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与实务要点
代位继承制度解决了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时的遗产传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例如,李爷爷的儿子小李因病早逝,留下女儿小孙女。李爷爷去世后,小孙女可代位继承父亲小李应得的遗产份额。若李爷爷还有两个女儿,遗产在分配时,小孙女与两个姑姑共同继承。但需注意,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若李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指定遗产归属,则不适用代位继承。
在实务中,代位继承需满足三个条件: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如养子女)。当涉及代位继承纠纷时,继承人应及时保留亲属关系证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