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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不要孩子?不可能 广州离婚案件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78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小朱(男)高中毕业后便投身军旅,一直没顾上婚姻大事,后来趁着过年回家,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县的小张(女)。两人见面后感情迅速升温,于2014年年底登记结婚,之后生了儿子亮亮(化名)。婚后,小朱继续留在部队,小张在家照顾孩子,两人生活倒也相安无事。可是这一切在小朱退役回家后发生了改变。

小朱退役回家后,两人在生活中摩擦频生,矛盾不断加剧,常因小事吵架,小朱一怒之下于2017年起诉离婚,后来因小张不同意离婚而撤诉。回家后,两人仍然过不到一起去,无奈小朱再次起诉到法院,以两人生活时间尚短、未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为由要求离婚。

庭审中,小朱以自己没有抚养能力为由拒绝抚养孩子。小张听到小朱拒绝抚养孩子,便表示也不想抚养孩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且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子女,此种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不应予以提倡。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小朱要求与被告小张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双方为琐事发生争吵是生活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原告以此为由要求离婚,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现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子女,互相推诿,视子女为累赘,是对子女的严重不负责任。

此种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不应予以提倡。

原告过去在部队服役,两人相处时间短,现其已退役,双方有了足够的时间可以相处。双方若能在生活中相互理解并真诚对待对方,不斤斤计较,还是有重归于好的可能的。优浩在这儿也提醒大家,要理性对待夫妻生活。夫妻之间理应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学会理解对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

一个家庭的破裂,其实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一拍即合,一拍即散。孩子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被当作是个累赘。其实孩子心里从那一刻就已经开始有创伤点了,只是还不会表达自己的诉求,但迟早有一天他会爆发。老一辈的人是东西坏了可以修,而现在是东西坏了就要换。“分手就分手,下一个更乖”,难道是因为修一个的成本没有换一个来直接和划算?我觉得是担当没有了,作为一个父亲(母亲)的担当,就算要离婚,孩子也得有个容身之处。真正去面对自己的问题的少之又少,把自己一步步推向陌路的也是自己,为什么不从自己入手解决自身。最后一句不合适概括了全部。其实你自己的能量层级在那里吸引来的还是同样的人。剖析自己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一味把自己的想法强求他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为什么人总会遭受很多的苦难,只有这样才会知道,原来一个很小的事情出现在生活中,它就是幸福。珍惜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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