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利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15日 38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被告李某于2014年4月份从原告处借款15万元,并由姜某提供担保,约定月息2分2,借款期限为半年,后来只支付了两个月的利息。2014年12月还本金15万,但利息没给。2015年3月,被告又向原告借款30万,其中有之前的利息2万,又通过转账方式新增28万。到2018年2月24日,经计算,连本带息应该为363,400元。经过协商,原告同意被告还款33万元,其余不追究。当日还款15万元,其余18万元未还,当时出具欠条,书面约定18万元两年内还清不支付利息,如果到期不能还清,按民间借贷计算利息。过了两年,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没有还款,后委托本律师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8万元。利息没有支持。
二法院裁判观点
根据原告方出具的证据,法院判决被告只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利息并没有支持,因为原被告对利息的约定并不明确,依照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对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对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三律师提醒关于民间借贷应该知道的法律点
张利律师简介
张利律师,男,汉族,1967年出生于河北泊头,自1997年从事法律服务至今,擅长办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近年来办理各类案件千余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方面的经验和技巧,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许多当事人的盛赞,2015年代理的泊头寻亲的案例,被央视一套今日说法、央视12套的热线12以及部分省市电视台追踪报道。张律师体恤百姓疾苦,深深地理解当事人打官司难,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千方百计降低当事人打官司的成本,办案讲究效率、效果和效益,深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