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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深圳刘云海律师成功帮委托人争得210万元

发布者:刘云海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17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今天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我国离婚率已经超过31%,平均三对夫妻中,就有一对会离婚。离婚率如此之高,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个时代观念的不断开放,人们自由的权利越来越大。加上现在结婚的大部分都是家庭的独生子女他们从小骄横惯了,结婚中受委屈就会选择离婚。和本离婚纠纷案一样,因婚姻生活中夫妻性格不而离婚的已是社会常态,而为了离婚财产分割打官司的更是常见。下面请看深圳刘云海律师是如何帮委托人在财产分割纠纷中,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基本案情】

案由  离婚纠纷

原告  ,汉族。

原告委托代理人  刘云海,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李某,汉族。

案件概述:

原告女与被告李某于深圳市南山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育有一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结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李某男有严重大男子主义思想,且沉迷游戏,不务正业,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后来因男方误认为女方出轨,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给女方造成极大心理伤害,也致使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开始分居,至今已1年多。在此期间,两人无夫妻生活,形同陌路,导致感情逐渐淡漠并最终完全破裂。后来两方都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原告杨某女委托深圳刘云海律师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刘云海律师的帮助成功为原告杨某女取夺210万元房产补偿金。

 

【判决结果】

一、准许原告杨某和被告杨某离婚;

二、婚生女杨某由被告杨某抚养,原告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至杨某小年满18岁止,原告杨某可每周探望杨某一次;

三、深圳市XXXXXXXX苑主塔楼XX室房产归被告杨某所有,被告杨某男向原告杨某女支付房产补偿金人民币210万元;

四、原告杨某和被告杨某共同偿还借款10万元;

 

【律师解析】

刘律师认为本离婚纠纷案双方主要争议在于房产及债务分割;

一、位于深圳市的一套房产为双方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原、被告仅有该一套房产,婚生女由被告抚养,从照顾子女原则,该房产应归被告所有。原、被告均确认该房无银行按揭贷款,且双方认可该房产现值420万元,故被告应补偿原告210万元(420万÷2)。

二、关于以原告的名义购买的市的一套房产,双方认可该房产现值30万元,因原该房产还未办理房产证,故该房产的使用权归原告,且购买该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原告继续享有、承担,原告应补偿被告15万元(30万元÷2)。

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确认因购买铜川市的一套房产借款10万元,对该笔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

 

【本案结语】

夫妻离婚纠纷最常见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钱财方面的话题永远是社会最敏感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般的夫妻是无法自行公平分割的这时聘请一位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帮自己梳理思路、收集证据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他人侵害,并且本人建议越早找到专业婚姻律师越容易保护自己的利益,否则错过最好时机证据会灭失或难以取证。如果其他网友也遇到离婚相关纠纷,可以直接咨询深圳专注婚姻家事领域的刘云海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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