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一位拄拐的大娘满面笑容手握着鲜艳的旗帜走进籽贻律师事务所。因本所主任赵籽贻律师帮助其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获得其满意的判决结果而专程到访本所,向赵律师表达最诚挚的谢意并赠予锦旗“公正之神、正义之手”。
一、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25日,被告驾驶车辆撞伤本案的原告及其近家属,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因伤病原因,在疗养期内无法继续劳动,多次与案涉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原告万不得已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寻求赵律师给予法律帮助。接待当事人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赵律师帮助原告搜集、整理证据,明确合法合理的诉讼请求,为其免费代书诉状、证人出庭申请书等诉讼文书,告知其庭审辩论方式方法。
二、审理结果
案件受理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底,判决被告方给付原告各项赔偿损失共计243656.06元,判决基本采纳了原告诉请,得到了当事人满意的笑容。该案判决业已生效并基本执行完毕。原告对赵律师的专业水平给予高度评价,并于2022年1月向赵籽贻律师赠送锦旗。
一面锦旗、一份信任,当事人满意的笑容即是对律师工作最大的肯定。内蒙古籽贻律师事务所,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始终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全面、贴心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