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籽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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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代理的当事人(被告)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取得胜诉——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发布者:赵籽贻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395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赵律师代理的当事人(被告)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取得胜诉——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案情简介:委托人刘某某被原告李某起诉,并要求刘某某、贺某某返还借款×万元。李某理由为2012年×月,贺某某(被告)、刘某某(被告)到原告李某处借款×万元。贺某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其借款。

刘某某委托赵律师后,赵律师通过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提出原告诉请除所谓的借据之外,无其他证据佐证其诉请;借据系后补;李某证言相互矛盾;被告贺某某与原告李某之间的说法矛盾等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赵律师意见,作出驳回原告李某某诉讼请求的生效判决。

律师提醒:夫妻关系破裂,无论是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防止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如遇纠纷,可委托律师进行整体解决,最大权益保护自身利益。


赵籽贻律师为人正直,思维缜密,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 执业单位:内蒙古籽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61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