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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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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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离婚诉讼的感悟——以和为贵,无讼是求

作者:唐小平律师时间:2016年07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32次举报

  作为一个经常代理离婚纠纷的律师,常规的案件自然见得很多,而各种奇葩的案例也遇到得不少。

  记得几年前,一个女性当事人打电话过来,一开口就问“唐律师,两个人耍朋友,耍了几年了,现在要分手,两个人在一起买的房子、车子怎么分啊?”。笔者几乎想都没想,就回答了她这属于同居析产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应当怎样云云。结果笔者话还没说完,对方打断了,告诉我,不是这样的,对方也是个女孩子。笔者当时觉得相当惊讶,但是出于律师的职业素质,只是停顿了三秒钟,告诉她这个适用共有物分割纠纷这一法律关系更为合适。

  又记得有一回,接见一个离婚案子的当事人,这次同样是女方。她坚持要离婚,笔者劝解无效,然后就告诉她,那咱们先做一个询问材料嘛,以便掌握案件的详细情况,便于分析案情。前几个问题,该女子都一直很配合,但是当问到男方职业时,就开始支支吾吾的了。但是最终还是吐露了实情,男方是本地某寺庙的和尚。笔者只能说,这究竟是自己落伍了还是时代变迁太快了啊。

  先吃了两道点心,今天的主菜马上就该上桌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过关于新婚第二天,丈夫见到妻子卸妆照要求离婚的新闻。笔者在现实工作中就遇到了,甚至比新闻报道更离谱。早上九点,笔者刚到办公室坐下,这时来了一个当事人,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只见他我办公室,第一句话就是“律师,我要离婚!”话语中流露出一种急切,一种迫不及待。各种性格的当事人也见多了,当事人这样的反应也不奇怪。笔者给他倒了一杯水,叫他慢慢说。听了他的描述,这次笔者是真的惊讶了。原来他和妻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结婚快三个月了,他的妻子一直有化妆的习惯,甚至睡觉都不卸妆或者洗了澡之后都会补了妆才出浴室。

  终于有一天,她的妻子喝了点酒,这次去洗漱了之后,是卸妆了出来的,结果原本一张精致的脸蛋“变”得暗淡无光,奇丑无比(请原谅,这个词虽然有些夸张,但确是当事人的原话),于是该男子大失所望,整晚没睡着觉。第二天一大早就在朋友的推荐下找到了笔者,也就有了以上的一幕。如果不熟悉律师这个职业的朋友,很有可能会觉得,那好啊,你们律师不是又接了一个案子了嘛!但是,恰恰相反,在和他接下来的深入沟通中,笔者发现他们两个人虽说在一起不久,但是确实是有感情的。于是笔者毫不客气的把该男子批评教育了一番,让他回去好好反省,劝说他一个人的外表只是其次,而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应该是在乎感情和心灵。苦口婆心的给他讲了很多,最终终于答应回去考虑清楚了再说,同时也答应先好好过日子。

  事后笔者也有些忐忑,我不知道这样的决定是对还是错。要是男子回去对妻子继续嫌弃,那我这不但没做好事,还有可能害了人家女孩子。大概又过了半年,该男子因为他的朋友的事需要委托律师处理,又找到了我,这时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已经身怀六甲的女子。作为律师,笔者肯定不会往事重提,何况他们幸福的笑容也已经告诉我答案了。当然,我想,他的妻子应该是自始至终都不会知道之前的故事吧。不过,又何必让她知道呢,现在的结果不是最好的么?

  其实聊这么多,只是想建议各位朋友,特别是年轻的朋友,婚姻绝非儿戏,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务必慎之又慎。记得很多药店门口都有这么一句话“千家吃药非我愿,万病回春是吾心”,作为律师也一样,虽然各类离婚诉讼代理得不少,但内心最希望的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结了婚就不要轻易的离婚。当然,如果确实已经感情破裂,无法挽回了,或者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大家来电咨询,希望我的努力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更希望的是朋友们都能以和为贵,无讼是求!


唐小平,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8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