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市主干道连接线二期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施工单位在跨线桥主车道口设置绿色仿真草坪围挡,并立有“施工区域禁止入内”警示牌。2023 年 9 月 25 日晚,A 先生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该路段,撞破围挡跌入施工区,4 天后伤重离世。家属认为:1. 围挡设置存在缺口,活动栏杆抬起,形同“默许通行”;2. 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未尽到全面管理义务;3. 事故与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遂委托李秋梅律师团队提起地面施工损害责任诉讼。
证据锁定:
李秋梅律师接受委托后 48 小时内完成现场勘验,调取 5 段监控、122 页交警卷宗,并对围挡缺口、栏杆状态、路灯照明等关键场景进行时间轴还原。
专业分析:
针对被告“已尽警示义务”的抗辩,律师团队指出“活动栏杆抬起+无夜间导向灯”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死因论证:在死者家属未尸检、交警仅出具“事故证明”的不利条件下,律师通过医院病历、护理记录、死亡医学证明形成“高度盖然性”证据链,排除其他致死因素。
损失精算:
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逐项列举,并引用最新统计数据,以争取最有利的赔偿款。
法院审理后认定:施工单位在工程基本完工后放松管理,活动栏杆抬起构成“事实上的通行允许”,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令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0万余元。
点评:李秋梅律师在“无尸检、无事故责任认定”的双重劣势下,通过“现场场景还原+安全标准对标”成功锁定施工管理漏洞,将理论上的“单方事故”转化为“混合过错”案件,使委托人获得 30万+的赔偿,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