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宏喜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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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租金后承租方不愿意支付租金可以解除合同!

发布者:贾宏喜|时间:2022年10月08日|125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增加租金后承租方不愿意支付租金可以解除合同!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1日,某公司朱某某签订了《承包合同》,朱某某某公司处承包了位于xxx水塘约定每年租金5000元,承包期从201531日起至20251110日止201811月6日,某公司朱某某达成协议并签订了《水塘承包合同》,将租赁费变更为每年40000元,朱某某需在每年的1月1日前一次性交齐当年承包费,否则,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水库承包权,同时在承包期内,朱某某所进行的基建工程项目需报某公司同意并备案。2018117日,朱某某某公司交纳承包费40000元;202088日,朱某某以转账方式向某公司支付承包费5000元;202147日,朱某某以转账方式向某公司支付5000元。另,朱某某水塘坝上修建的彩钢房20201221日已被拆除。因朱某某不愿意继续支付租金,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并要求朱某某按照每年40000元的标准支付租赁费。

代理结果:

本案中朱某某没有按约定支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朱某某本人认为应当按照之前签订合同约定的每年5000元支付租金,但是某公司认为应当按照双方之后的协议约定履行合同,朱某某每年应当支付租金40000元。

案件经过庭审,法院最终判令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并由朱某某按照每年40000元向某公司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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