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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议量刑七年到建议量刑三年——从一起案件的办理看律师尽早介入的重要性

发布者:黎翎翎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5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邓X涉嫌运输毒品海洛因,家属刚开始一直在犹豫是否该请律师。到他们委托黎翎翎律师时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准备开庭审判了。黎律师接受委托后去会见邓X,邓X称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为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七年有期徒刑,他认为太重了。黎律师在会见后立即复制案件卷宗进行详读,在开庭前及时与公诉机关即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并提出邓X在本案中应当认定为从犯,对其量刑建议不应该那么重,应当在三年左右是比较合适,最终检察院同意了黎律师的意见。于是在黎律师的见证下,邓X在审判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从七年有期徒刑变成了三年有期徒刑,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最终也是按照三年有期徒刑对邓X进行量刑并宣判。接到判决书后邓X及其家属非常感激,称他们如果再不请律师,邓X这七年牢饭就吃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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