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四川迈德(喜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梅律师辩护的一起跨越19年的运输毒品旧案,在冕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庭审中引发关注。面对一份形成于2006年、程序瑕疵重重的卷宗,杨梅律师以扎实的证据法则,为当事人阿达某某(女)构筑起坚实的辩护防线。
案情回溯:尘封18年的旧案重启
2006年12月,时年30余岁的彝族妇女阿达某某因涉嫌运输毒品在云南被查获。据其陈述,当时她怀有身孕,在被警方控制后排出了体内藏匿的毒品可疑物。然而,由于当时身份信息核实不畅及侦查环节的疏漏,阿达某某在被监视居住后未被及时追诉,案件一悬就是18年。直至2024年,阿达某某才被重新抓获归案。此时,距离案发已过去近两代人,当年的侦查人员早已更替,关键证据链却已断裂。
专业抗辩:直击三大程序硬伤
面对这起典型的“陈年旧案”,杨梅律师并未因时间久远而妥协。在仔细阅卷并会见当事人后,她敏锐地捕捉到了当年侦查程序中存在的致命缺陷,并在一审辩护词中进行了精准狙击:
语言壁垒下的“空白笔录”: 阿达某某不通晓汉语,但在2006年的两次关键讯问及后续称量、捺印过程中,现场均无翻译人员在场。作为一名文盲,她在无法理解内容的情况下被迫签字。依据法律规定,此类笔录依法应予以排除。
鉴定检材的“时空穿越”: 毒品可疑物于2006年12月12日排出,但直到2007年2月1日才送检,中间相隔近两个月。期间,既无封存记录,也无规范的入库、出库保管手续。检材是否变质、是否被污染,全然成谜,直接导致毒品种类认定的基础崩塌。
称量程序的“黑箱操作”: 当年的称量记录显示,使用的电子秤无编号、无检定证书、称量现场无见证人,甚至连称量前是否归零都无法查证。作为定罪量刑最关键的依据——毒品数量,其真实性因此存疑。
此外,杨梅律师还特别指出,阿达某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并未逃避侦查,而是侦查机关怠于履职导致案件搁置,如今在18年后重启追诉,违背了刑法设立追诉时效的制度初衷,不利于社会稳定。
律师价值:以程序正义捍卫实体正义
在法庭上,杨梅律师掷地有声地指出:“19年前,也许一名怀孕的彝族妇女运毒不是新鲜事,但今天的审判不能无视当年的程序违法。”她强调,法治的进步正是在对每一份旧案证据的严格审视中体现的。即便按照2006年的证据标准,本案的程序违法依然是显而易见且无法补正的。
杨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