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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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机关证案,杨桦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发布者:杨桦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24人看过 举报

2026-04-29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作为企业后勤负责人,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法定培训考试才能取得,为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仍联系中介为14名作业人员购买无需考试的虚假特种作业操作证,成功办理13本,公安机关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预缴罚金。

二.案件难点

1.当事人系涉案证件的主动组织者和对接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为突出,司法机关未认定从犯,从轻辩护空间受限。

2.涉案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国家机关证件,涉及生产安全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缓刑适用需充分论证无社会危害性。

3.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动机、情节轻重,构建完整的从轻辩护逻辑,说服司法机关采纳缓刑量刑建议。

三.杨桦律师代理成果

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可正常开展工作。

律师作用

1.针对性梳理从轻处罚情节:重点突出当事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上是为推进项目施工而非牟利、未造成实际生产安全事故等从轻依据,论证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低。

2.强化缓刑适用的合理性:说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触犯法律,案发后深刻悔罪,无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

3.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辩护意见,推动法院采纳从轻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非监禁刑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降低了案件对企业经营和个人工作的影响。

杨桦律师,手机号码:19884567771. 毕业于浙江大学,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专注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衢州
  • 执业单位: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8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
1330820********97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