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委托人程某将名下餐馆及设备转让给李某,双方签订《餐馆转让合同》,李某出具欠条确认欠付转让费7万元,约定分期付清。李某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7万元经多次催讨拒不履行,且拒接电话刻意躲避,委托人遂委托杜渊律师起诉。
判决结果
巴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依约交付店铺,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程某转让费7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法院核定基数按同期LPR自逾期日起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律师价值
被告缺席使举证压力全在原告方,杜渊律师接案后精准梳理《转让合同》、欠条、交接记录及微信催款截图,补强原告履约证据链,合理厘定欠款本金与利息起算点,剔除无据主张,确保诉求被法院全额采信;庭前制定缺席审理应对方案,庭审中充分阐明合同效力与被告违约事实,成功推动法院作出全额支持原告核心诉请的缺席判决,帮委托人高效锁定胜诉权益。
杜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