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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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抵债房十年未交房也不退钱?杜渊律师助委托人追回38万并锁定担保人连带清偿

发布者:杜渊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8人看过 举报

2026-06-22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委托人李某经亲友介绍,向尹某购买"某商业住宅楼"抵账房并支付购房款38万元,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尹某多次承诺退款均未兑现,担保人王某在《承诺书》"担保人"处签字,注明"甲方发生意外,担保人无条件还清所有费用"。后尹某失联缺席审理,王某辩称仅是介绍人、非担保人拒绝担责。李某委托杜渊律师起诉,要求尹某返还购房款38万及利息,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巴州区人民法院认定《商品房认购书》合法有效,尹某未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应返还购房款3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2015年12月31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LPR计付至付清之日)承诺书载明"无条件还清所有费用"构成债务加入,王某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负担。

律师价值

本案难点在于主债务人缺席、担保人辩称"仅是介绍人/一般保证已过时效"意图脱责。杜渊律师系统梳理转账凭证、《认购书》、《承诺书》及担保人亲笔签名,精准论证承诺书措辞符合《民法典》第552条债务加入要件——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且债权人未拒绝,区别于一般保证可主张连带责任;庭上有效驳斥担保人"非担保、已过时效"抗辩,促成法院全额支持购房款返还并锁定连带责任人,为委托人十年旧账实现双重偿债保障。


杜渊律师,法学本科、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0年5月起进入法律服务行业,法律从业经验26年,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巴中
  • 执业单位: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920********61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侵权
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
1511920********61 债权债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