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后导致信用卡逾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基本案情
2016年杨女士办理甲银行贷记卡开始透支消费,期间还款正常,至2019年杨女士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因被判刑导致逾期,无法正常还款,2023年杨女士出狱后和甲银行协商逾期还款事宜。本金6万多,利息4万多,甲银行要求杨女士先还欠款的20%,余下分期还。杨女士要求减免或者免除利息,本金分期还。
争议焦点:利息是否可以减免或者免除?
裁判要点
《民法典》第590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面部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逾期规定》第1条:持卡人对于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金额可以不是账单的10%。持卡人可以就自己当前的经济状况来跟银行协商最低还款,如果银行允许,最低可还的金额可以低于10%。
第2条:持卡人无力偿还账单,但又有一定的收入能够支撑还款,持卡人可以与银行申请免息还款。根据规定,持卡人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信用卡可最高免息60个月。
《民法典》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小结
甲银行让杨女士按照总金额的20%还款,,杨女士还不出的情况下,可与银行协商按照5%-10%还款。杨女士可针对4万多的利息,与银行协商。杨女士因其他罪名被判刑,有法定原因导致信用卡逾期,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对损失的发生,基于公平原则,可酌情减免一定的利息,或者直接免除一定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