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于2013年10月13日向我方委托人借款5万元,同时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本金的20%被告为其中的2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借款。原告向其主张多次,但仍无济于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为严重违反惩治守信原则对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最终法院判定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合计6万元。
韩宇律师
发布者:韩宇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37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于2013年10月13日向我方委托人借款5万元,同时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本金的20%被告为其中的2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借款。原告向其主张多次,但仍无济于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为严重违反惩治守信原则对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最终法院判定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合计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