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宁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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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追还债务和利息

发布者:曲宁宁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5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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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追还债务和利息

案件描述

律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追还债务和利息

原告:A

代理律师:广东XX律师

被告一:广东XX有限公司

被告二:B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一是业务合作关系,被告二为被告一的隐名股东。2016年初,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汽车代销合同》,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合同签字人和经办人。在原告交付30万元定金后,被告一迟迟未履行交车义务。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二向原告退还定金15万元。且以个人名义向原告出具《借条》,确认愿意承担连带担保退还责任,将退还原告定金15万元和因被告一违约造成原告支付给第三方买方的赔偿11万元,共计26万元。被告二支付了一万元定金,其后再未还款。

本律师接受代理后,仔细审核了原告的相关证据资料。被告二自称被告一的隐名股东,向原告销售汽车,并以被告一的名义,与原告完成了两单生意。随后,出于信任,双方以口头约定购车数量,直接支付定金的方式进行合作。但被告迟迟不交车,不返还定金,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本律师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分析证据材料后,遂建议原告迅速起诉。原告按照本律师建议,搜集借据、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与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25万元。

案情结果

本案经一审裁决,判决被告一与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25万元。

曲律师提示

1、银行交易流水要备注清楚每一笔款项的用途,特别是借贷双方除借贷交易外,还有业务往来的情况。

2、注意对签字人或经办人身份进行核实,以明确责任的归属,提升合同的保险系数。


  曲宁宁,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在新疆政府、深圳多家上市公司任法务总监多年,精通企业内部合规建设,专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18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