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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可否以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要求解除合同?

发布者:王梁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6日|分类:房产纠纷 |326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故,如购房人购买的房屋质量主体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检验确定主体质量不合格或是因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约定解除

如买卖双方于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房屋质量不合格可解除买卖合同的条款,此后交房时购房人发现该条件已满足,则购房人可依据该条款主张解除合同。

综上,如买卖双方未于购房合同中约定可解除合同的条件,则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购房人方可主张解除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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