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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立遗嘱的人很多,上海各公证处立遗嘱预约排队要半年左右。现在立遗嘱的人越来越多,主要因为:
1、现在的人越来越有钱,上海的一套房屋随随便便就要上千万。以前,人没有多少财产,也就不会想着立遗嘱。
2、财产的形式越来越复杂,有不动产、动产、存款、基金、理财产品、股票、股权、信托、期货、保险、知识产权、债权、虚拟财产、其他投资等,也有国内资产与国外资产。
3、现在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离婚再婚的很多,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女也较多。
4、现在的人经常开车、坐飞机,而且当今社会还有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容易发生意外事件。
5、现在人的法律意识及自主意识变强了。
很多人都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很多人都不太会立遗嘱。本律师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与办理遗嘱及继承案件的经验,简要介绍如何立遗嘱,希望给读者一点启发与帮助。
主文:
在中国,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包括了遗赠。法定继承,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再适用法定继承。遗赠就是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立遗嘱把遗产给孙子女与外孙子女,通常也算是遗赠,所以孙子女与外孙子女在知道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遗嘱时,需要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会视为放弃。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里一定要注意,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打印并签名的遗嘱是无效的;自书遗嘱千万不要涂改,防止篡改,否则篡改的内容无效。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目前,使用比较多的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及见证遗嘱。经常会有人问,哪种遗嘱效力高?
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如果你立了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是你想修改公证遗嘱,必须到公证处撤销该遗嘱或者重新立遗嘱。
举个案例:
李先生,20年前立了公证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给妻子吴女士。事隔多年之后与妻子吴女士离婚,重新与王女士结婚,并生了儿子小李。李先生重新立了自书遗嘱,把所有财产给儿子小李。李先生死亡后,应该适用公证遗嘱发生继承,由前妻吴女士继承。
这个问题,其实在写遗嘱时就可以避免:如果离婚,则吴女士不再适用本遗嘱继承。
公证遗嘱的优点是费用低,若遗嘱内容有冲突,公证效力高。缺点是立遗嘱或修改、撤销遗嘱排队时间长,对遗嘱内容限制较多。
代书遗嘱,必须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四)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现实生活中,立遗嘱人往往找的见证人是近亲属、债权债务人及合伙人等,这样会导致见证遗嘱无效,建议找无利害关系的专业律师办理遗嘱见证。
大家在立遗嘱时通常还会犯一些错误,举个案例说明:
张先生与张太太有一套上亿的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张先生夫妇与儿媳关系一直不太好,想把房屋给儿子继承。张先生立遗嘱将该房屋给儿子继承。若是这样写了遗嘱,那么其实达不到张先生夫妇的要求。
首先该房屋虽然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张太太必须也要立遗嘱,否则张太太共有的份额就要法定继承,属于其儿子与儿媳共有。中国没有共同遗嘱的规定,建议张先生与张太太分别立遗嘱。
若是按照张先生写的遗嘱,等张先生去死后,其儿子继承的该房屋属于儿子与儿媳共有的。其实张先生可以这样写遗嘱,该房屋由儿子一人继承,继承后属于儿子一人的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这样写,那么张先生辛苦一辈子赚的家产给儿媳共同继承了。若是儿子与儿媳再离婚,那么还要分割家产,不能把该家产传承下去了。
所以遗嘱的书写非常重要,遗嘱还可以附义务,按照遗嘱人的意思与每家人的实际情况约定义务,建议找专业的律师根据实际情况书写把关遗嘱内容。关于采用何种形式立遗嘱,则可以与专业律师讨论,看哪种遗嘱的方式适合你。
中国目前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比较落后的,继承法及司法解释都是1985年制定的,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社会经济生活,需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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