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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应如何解决?

作者:鑫滳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浏览:754次举报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的成果和收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者生活的物质基础,也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时,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有关规定解决。

   (1)重新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劳动报酬标准重新进行协商,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规定。

   (2)适用集体合同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无法就重新确定劳动报酬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劳动报酬标准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3)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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