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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书面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如何解决?

作者:鑫滳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浏览:315次举报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报酬不明确的争议时,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制度有一项重要的作用,就是弥补劳动合同的空白。

没有集体合同的或者集体合同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规定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与其相同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现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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