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遭遇的问题:
我小姐妹要离婚了,之前已经去法院起诉一次,现在第二次了,老公家暴她实在忍不了了,我提醒她要留个证据,所以最近一次家暴她报警了。
离婚了想去派出所拿证据,人家说要通过律师让法院发函才行,那就请个律师吧,过几天就开庭了,律师去法院申请,法院说才打一次不行要三次才能调证据。我的天,这是要被打死的节奏啊,难道让我小姐妹再去被他打两次吗?
谁懂法律知识的帮帮忙,出出主意!谢谢谢谢!
解决办法:
该法官所谓家暴三次法院才能调取证据的说法并无法律依据,没有任何实体或程序法规定必须家暴三次才能调取派出所报警记录等原告自己无法取得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同时《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只有一种情况下法官可以拒绝调取当事人无法调取的证据,即:“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五条 )。
建议这位网友一方面向法院进行投诉,一方面如果判决结果不利的,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