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遗漏案件当事人,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7)粤1973民初996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黄XX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88元予以退回。
祝学贞律师
发布者:祝学贞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2日 49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遗漏案件当事人,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7)粤1973民初996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黄XX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88元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