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祝学贞|时间:2024年02月23日|13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某光电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纠纷一案,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5日作出(2023)鄂9004财保261号民事裁定,冻结了惠州某光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105414.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人于2023年10月15日接受惠州某光电有限公司的委托,10月17号前往湖北出差,控告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诉讼,并向湖北律师协会投诉对方律师虚假诉讼: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某光电有限公司双方协议早已结算完毕,不存在经济纠纷,然而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律师故意隐匿证据,捏造事实起诉。
公安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本人联系法官递交证据。2023年10月24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9004财保261号之一民事裁定,解除对惠州某光电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105414.8元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