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河北XX公司负担9000元,由被告深圳市XX负担800元。该费用已由原告郭XX预交,经其同意本院不予退回,由两被告在履行上述判项所确定的赔偿债务时一并迳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祝学贞律师
发布者:祝学贞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2日 29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河北XX公司负担9000元,由被告深圳市XX负担800元。该费用已由原告郭XX预交,经其同意本院不予退回,由两被告在履行上述判项所确定的赔偿债务时一并迳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