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提要:
100万元借款纠纷
有借条、有证人、有银行流水
对簿公堂却漏洞百出
到底是真借款还是演双簧
案情简介:
老雷、大朋是多年的老伙计。2014年,老雷因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大朋介绍向张小云借款,两位“老伙计”向张小云出具了一张100万的借条,老雷签字画押,大朋担保……
“债务人”老雷:借条是我写的,可我一直没拿到钱呀!
“担保人”大朋:借了,老雷也收钱了,我可以作证。
“借款人”张小云:我证据在手,起诉还钱没商量!
看到这个案件,确实感到困惑。100万的借条是老雷亲笔所写,张小云多次从银行取现后现金交付,有银行流水,有证人……这个案件似乎板上钉钉......
这么大笔的借款,张小云不通过转账而是现金交付,不符合常理。担保人大朋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也不符合常理。
借款人老雷坚称没拿到钱,可他为啥要写这张借条呢?
事实真相:
原来是担保人大朋和出借人张小云合起伙来,狠狠的坑了老雷一把。
老雷出于信任,以为能借到钱,就先在欠条上签了字,但张小云迟迟未履行出借义务。随后,老雷多次通过大朋讨要欠条,但大朋总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把借条要回来,一直拖到老雷被张小云起诉……
法庭上,大朋明知老雷未收到钱,却对借款100万的“事实”全部认可,没有任何争议、抗辩。
张小云呢,法院调查后发现,她根本不具有出借100万元的经济能力!张小云收入有限,银行账户内除了涉案的20万流水外,每日资金最多不超过5000元。为做实这笔百万借款,张小云用20万现金在不同户主名下反复存取,获得多次取款记录,伪造出借款项资金来源。
被自己极度信任的朋友背叛,太可恶了!
判决:2021年8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张小云的诉讼请求。张小云与大朋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证据,捏造涉案借款事实,严重侵害了老雷的合法权益,扰乱审判程序,干扰公正审判,涉嫌虚假诉讼犯罪,三门峡中院已将涉案诉讼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律师点评:
在法庭上玩“小把戏”,看似天衣无缝,实则已经涉嫌虚假诉讼。
本案中两人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证据,捏造涉案借款事实,极大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扰乱法院正常的审判程序,干扰公正审判,破坏社会主义诚信体系,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注重对虚假诉讼的审查和防范,发现矛盾之处,揪出“狐狸尾巴”,充分体现出承办法官的职业敏感性,也大力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虚假诉讼、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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