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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而降的酒瓶砸坏楼下车辆,抛物者获刑!

作者:覃涛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1次举报


某个深夜

一小区内

一个空啤酒瓶子

从天而降

楼下停放的车辆顿时响起了警报

究竟怎么回事

跟着法官一起来看看吧



案 情 简 述




被告人张某在某小区内

酒后将1个空啤酒瓶

从17层的窗户扔出

造成被害人杨某

停放在楼下的汽车的

后挡风玻璃和车顶等多处损坏



经天津市东丽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汽车后挡玻璃及汽车车顶共计价值6439元。



案 件 审 理




被告人张某

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

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被告人张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

最终因犯高空抛物罪

判处拘役六个月

缓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些年

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

被称为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从高空掉下的物体具有非常大的威力。西南交通大学力学实验中心曾做过实验,将一个软软的西红柿从五楼以自由落体的方式扔下,正下方放的一块0.5厘米厚的玻璃被轻易砸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既是一种有力的警告和震慑,也是营造安全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


因此

高空抛物严重损害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要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遵守法律规定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东丽法院 | 制作:陈美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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