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跟我咨询,我没跟老公商量,偷偷刷信用卡买了根6万元的项链,请问这笔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中,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单方举债6万元购买项链,这属于个人的高消费,显然不是为了家庭生活开支和共同生产经营,因此,该笔债务也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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