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不同意离婚,还要不要提财产?
姐妹们,是不是好多人都纠结:第一次开庭我不同意离婚,那财产还用提吗?我明确告诉你们——必须提!而且得好好提!
别觉得“我不同意离婚”这句话一出口,就啥也不用管了。告诉你们啊,有些法官审理得可细了,不光问你们感情好不好、孩子归谁,还会主动查你们的财产、债权债务这些事儿。你要是光说“我不离婚”,其他啥也不提,万一法官真要了解财产情况,你没准备,那不就被动了?所以不管咋样,财产、债权债务都得说,相关证据也得随身带,一个都不能落!
就说我今天刚处理的一个案子,孩子还小,当事人本来是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但我特意嘱咐她,开庭时得这么跟法官说:“法官,我是不同意离婚的,但如果法院最后真要判离,那这些财产我得要求分割——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和增值的部分我要分;他婚姻期间交的公积金我要分;还有我们查出来,他偷偷挥霍转移了50万财产,这部分我要求多分甚至全分!”
为啥非得这么说?核心就是边打边给男方施压啊!他不是着急离婚吗?行,我们也不是不可以调解,只要财产分合理了,这次离也不是不行。但他说房贷是他父母还的,那让他拿证据啊,还得证明是单独赠与他一个人的,拿不出来?那不好意思,法律规定我就得分!他转移挥霍大几十万?法律也说了,这种情况我能多分!还有,他那三张银行卡流水没提交,我就得当庭要,让他说清楚到底有多少财产!你想想,要是你光喊“我不离婚”,啥硬货都不拿出来,对方根本不怕你,震慑力完全不够!
我处理过好多案子,就算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开庭时我都会把所有财产、债权债务摆到台面上说。一方面让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另一方面就是给对方施压。很多时候庭前谈不拢调解,庭后对方主动找过来愿意调解,就是怕我们接着调查取证,查出更多对他不利的事儿!
前阵子有个案子就是这样,开庭时男方只愿意补女方30万,态度硬得很。庭后我直接提交了三份调查取证申请,要查他分居以来5张银行卡的流水,还有支付宝、微信的流水。法官也跟着给男方施压:“人家要查你所有流水,你要不要再考虑下调解?”男方一琢磨,真要是查出来啥,损失更大,最后扛不住压力,直接给了女方70万,比最开始多了一倍还多!
当然也有那种法官,觉得你不同意离婚,他只要不判离就行,不想多管财产的事儿。那也没关系,你就跟法官说:“法官,我就是把我们的财产情况跟您提一嘴,供您下次开庭参考。您要是觉得没必要说,那我就不说了。” 这样既表达了你的诉求,也给了法官台阶,多好?
所以姐妹们记住了,不同意离婚不代表可以当“甩手掌柜”,财产该提就得提,证据该带就得带,别错过给对方施压、为自己争取权益的好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