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了一对快80岁的老夫妻,一进门就叹气:“沈律,我们唯一的女儿几年前走了,现在身体越来越差,我们最怕的就是哪天躺床上没人管。”
说实话,这种情况我见得不少。失独老人最怕的不是病,而是动不了的时候没人端水,住院的时候没人签字,百年之后没人送终。那到底怎么办呢?
其实法律上有个特别实用的工具,叫遗赠扶养协议。简单讲就是:
你们在亲戚里找一个靠谱的孩子,跟他商量好,他负责给你们养老、看病、照顾生活、送终;你们百年之后,把房子或其他财产留给这个孩子。这是“你养我老,我送你财”的双向保障,比单纯写遗嘱更靠谱。
我之前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舅舅唯一的儿子去世了,儿媳妇对他特别不好,舅舅得癌症要去医院,她居然把身份证、医保卡都藏起来,警察上门好几次才要回来。舅舅没办法,就跟我当事人说:“你照顾我,我老了、病了、死了都由你负责,我房子将来给你。”后来他们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签了协议,我当事人也确实按约定照顾舅舅,带他看病、照料他生活。结果舅舅去世后,儿媳妇跳出来说:“房子是我老公的,我要住!”还说协议在是舅舅“神志不清”时签的。
法院最后怎么判?协议有效!房子归我当事人!因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不违法法律规定,而且他确实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
所以建议这种协议一定要写清楚、签规范、最好去公证。公证不是必须,但公证过的协议,别人想推翻就难多了。对失独老人来说,这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一份安全感。晚年最怕的不是没钱,而是没人管。早点规划,才能真正安享晚年。如果你身边也有类似情况的老人,记得提醒他们,提前安排,比什么都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