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姐妹私信我,说她和老公婚后一起开了家公司,工商登记她70%、老公30%。但公司从头到尾都是她一个人在扛,老公基本就是个甩手掌柜。她问我: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就按工商登记的这个比例来分股权?
我跟你们说,真不是这样的!很多人以为工商登记写着多少,离婚就按多少分,其实这是个误解!
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开的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说白了就是个“形式”。可能是为了经营方便,可能是当初随便填的,甚至可能是为了对外好看。只要你们没有签过正式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说“这个股权比例就是我们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不管写的是70%、30%,还是99%、1%,本质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那离婚时到底怎么分呢?
1. 先看有没有“白纸黑字的约定”
如果你们婚内签过协议,明确写着“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就是各自的财产份额”,那法院会尊重这个约定。但如果没有,或者只是嘴上说说,那基本等于没约定,股权还是共同财产。
2. 能协商就尽量协商
离婚时最怕公司被折腾得乱七八糟。你一直在经营,他突然插一脚,既不懂业务,也容易闹矛盾。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你给他一笔折价款,把公司股权完整留在你手里。这样对公司、对你、对他都省心。
3. 如果走到打官司,也要尽量争取“股权归你、给他折价款”
如果谈不拢,只能起诉,那法院一般会把股权当成共同财产来处理,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这并不代表一定要一人一半股权。你可以向法院证明:他从来没参与经营,他不懂业务。你们感情已经破裂,根本没法一起共事,他拿50%股权会让公司经营困难。只要你能把这些说清楚,我相信法院更愿意让实际经营的一方继续持有股权,然后由你给对方折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