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姐妹咨询,自己跟老公是2019年10月领证的。当时约定好男方家里要支付女方30万彩礼。领完证当天下午,公公就给她银行卡里打了30万。现在双方感情不好要离婚,男方要求分割这30万。女方问这个到底能不能分。
这个要分情况讨论,如果你能证明公公打进来的30万元就是彩礼,那不管领证前还是领证后取得,都是你的个人财产,你们都结婚6年多了,法律上你是不用退还的。
如果你无法证明是彩礼,那法院有可能会认定这是男方父母对你们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那男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不过,你们都结婚6年了,要是买房、装修、日常开销等,30万已经花完了,男方再要求分割,那也啥都分不到了!
